鄂建辦〔2019〕81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局(委),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省建筑業改革發展二十條意見》(鄂政發〔2018〕14號)精神,加大對龍頭骨干企業的扶持力度,著力打造湖北建筑業企業品牌,進一步促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重新確定我省建筑業重點培育企業名單并實施相關扶持政策。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培育企業的確定
(一)基本條件:取得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或一級專業承包資質,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建筑業企業可申請列入重點培育企業名單。
1.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漢市企業2018年度上報統計部門的建筑業產值超過15億元以上,省內其它地區企業超過8億元以上;僅具有專業承包資質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漢市企業2018年度上報統計部門的建筑業產值超過5億元以上,省內其它地區企業超過3億元以上。
2.近兩年內獲得過1次市(州)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項。
3.從2017年1月至今,未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
4.未發生因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而引起的群體性事件。
5.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已辦理企業信息登記,且按要求及時上報統計部門、住建部、省住建廳的各類統計報表。
6.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企業填寫《湖北省重點培育建筑業企業申請表》(附件1),向企業注冊地的市級住建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在鄂和省直企業直接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提出申請。未提出申請的企業一律不納入重點培育企業名單。
2.推薦。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對收到的企業申請進行綜合考評,在規定名額內擇優確定推薦企業名單(附件2)。
3.公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匯總被推薦企業名單后,報省住建廳審查備案并發布公示。
4.公告。重點培育企業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如公示無異議,由省住建廳發布公告。
二、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
(一)簡化行政審批事項
1.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重點培育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可直接申請由省住建廳核準的最高等級施工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不含交通、水利、通信等需聯合審批的資質),具有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由省住建廳核準的最高等級專業承包資質(不含交通、水利、通信等需聯合審批的資質)。但上述兩類企業直接申請資質時,其資產、設備、技術負責人、注冊建造師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相應要求。
2.具有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申請該施工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內的各等級專業承包資質,依企業申請并經住建主管部門認定其施工能力后,可直接公示同意。對于已設立行政審批機關的地區,企業向行政審批機關申請,由行政審批機關向同級的住建主管部門函詢認定其施工能力后,可直接公示同意。
施工總承包資質涵蓋范圍按以下標準執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涵蓋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涵蓋橋梁工程專業承包、隧道工程專業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環保工程專業承包;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涵蓋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涵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
3.企業申請和延續各類施工資質時,如涉及到申請資料原件核驗的,可采用企業書面承諾的方式替代;如涉及到人員指標的,免予考核技術工人。
4.企業申請由省住建廳或住建部核準的各類施工資質時,可直接向省住建廳政務服務大廳遞交相關申請資料。
(二)優化政府服務模式
1.建立“綠色通道”,為企業提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場考試服務。
2.建立企業交流平臺,提供網上咨詢、預約服務;對于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具體困難,提供上門服務;逢重大行業政策調整,及時組織企業人員開展政策宣講培訓。
3.建立省部聯系協調機制,在企業申請由住建部核準的各類資質中,協調解決具體問題。
(三)實施差異化監管
1.在保障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的基本前提下,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可適當減少對企業所承建項目的檢查頻次。
2.在企業辦理各類行政審批、項目監管事項時,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可根據事項特點,對各類證明材料,可采取企業書面承諾的方式替代。
3.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可在優質工程創建、工法研發、新技術應用推廣、評先評優活動中對企業予以幫扶。
(四)支持企業兼并重組
1.企業重組、合并、分立后涉及資質重新核定辦理的,允許企業與其絕對控股(持有股份比例超過50%)的子公司之間,在資質總量不增加的情況下,申請資質全部或部分轉移(不含由住建部審批的資質)。依企業申請并經核準該資質的住建主管部門認定其施工能力轉移配備到位后,可直接進行證書變更。對于已設立行政審批機關的地區,企業向行政審批機關申請,由行政審批機關向同級的住建主管部門函詢認定其施工能力轉移配備到位后,可直接進行證書變更。
2.重組、分立后的企業再申請資質的(不含由住建部審批的資質),可申報其絕對控股的母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
三、重點培育企業的動態管理
(一)省住建廳對建筑業重點培育企業實施動態管理,根據企業發展和市場行為情況,每年在省統計局發布上一年度統計數據后,對建筑業重點培育企業名單進行調整。
(二)期間凡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省住建廳將及時發布公告取消其重點培育資格,從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再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1.發生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近一年內發生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
2.發生轉包、違法分包、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
3.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或虛假承諾取得企業資質或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登記虛假信息的;
4.因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5.不按要求及時上報統計部門、住建部、省住建廳統計報表的;
6.被各級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四、明確相關工作要求
(一)如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均滿足申請條件的,統一以母公司名義申請。如母公司被列為重點培育企業的,其下屬滿足申請條件的全資子公司均可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二)滿足申請條件的中央在鄂和省直企業請于2019年4月20日前將申請表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逾期將不再受理。
(三)考慮地區發展不平衡等因素,對于個別建筑業產值達不到基本條件,但在當地發揮龍頭骨干作用或具有專精特色的企業,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可在名額限定內予以推薦。
(四)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業企業的重點培育工作,按照扶優扶強、做專做精的原則,結合本地產業布局和企業發展實際,合理推薦本地重點培育企業名單,于2019年4月30日前將推薦名單和企業申請表一并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聯系人:省建管局市場處 伍健
聯系電話:027-87821153 郵箱:11981795@qq.com
附件:
2.推薦名額分配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正文鏈接:http://zjt.hubei.gov.cn/fbjd/xxgkml/zcwj/201903/t20190325_1443488.shtml